1.快递公司的基本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快递公司作为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损毁、灭失承担赔偿责任。即使未保价,消费者仍有权要求按实际损失赔偿,但需自行举证物品价值。
您的举证要点:需提供衣物购买凭证(如订单记录、发票、付款截图等)、寄件时填写的物品清单或照片,以及快递单信息等证据链,证明丢失物品的实际价值。
2.物流若以“未保价”为由仅按运费倍数赔偿(如您所述600元),其条款可能因显失公平被认定为无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格式条款不得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否则无效。
-参考案例:杭州王女士未保价的9700元球鞋仅获赔300元,最终通过媒体曝光和投诉施压争取到合理赔偿。
协商无果,可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和《民法典》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全额赔偿。律师建议即使未保价,只要能证明物品价值,法院可能支持原价赔偿。
诉讼成本考量:小额诉讼程序(标的额1万元以下)费用较低,可自行起诉或申请法律援助。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