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的承担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败诉方承担:通常情况下,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除非胜诉方自愿承担。
2.按比例分担:在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当事人各自应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对于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情况,法院会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来决定各自应负担的费用。
3.协商负担:在调解或离婚案件中,诉讼费用的负担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来决定。
4.原告或上诉人负担:如果原告或上诉人申请撤诉,并且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那么案件受理费将由原告或上诉人负担。
这些原则共同构成了诉讼费承担的基本框架,在具体案件中,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式。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