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5年1月1日起,原“病退”政策取消,取而代之的是“病残津贴”政策。根据这一政策,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
因工致残的情况
如果三四级残疾是因工致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职工,可以在保留劳动关系的同时退出工作岗位,并享受相应的伤残津贴。这种情况下,不需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可享受待遇。
如果从事特殊工种(如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等),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且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也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引用法条
工伤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