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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治疗,出院1个月后死亡,死亡责任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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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0 14:08:49

陈高超

陈高超 律师

河南建魁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治疗,出院1个月后死亡,死亡责任谁承担?

  八旬老翁遇到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治疗,出院诊断为脑震荡、多处软组织挫损伤、肋骨骨折等,住院治疗17天,出院1个月后突发疾病去世,当地卫生院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推断死亡原因是肺栓塞。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肇事司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八旬老翁无责任,肇事车辆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100万元,事后保险公司赔付了13万元。

  老翁家属起诉司机、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车辆维修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40余万元。

  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适用过错责任,患方按交通事故主张司机、保险公司赔偿死亡赔偿金等费用,需要就死亡与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诉讼中患方申请对死亡与事故是否又因果关系及事故参与度进行鉴定,但因未能积极配合进行尸检,导致无法查明死亡原因,无法进行因果关系和过错程度的司法鉴定,无法认定死亡与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

  本案中老翁交通事故受伤住院,出院记载中没有不宜出院的事项,没有继续治疗的医疗建议,出院后28天内也没有因为身体不适到医院就诊,无法确认交通事故是其死亡的唯一原因,不能排除多种原因间接结合,最终导致死亡的发生。

  行为人只对因自己的过错造成的损害程度赔偿责任,受害人遭受的损害后果有多个原因的,应该找出造成损害后果的不同原因,分析各原因对损害后果的发生或者扩大的作用力。

  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能够确定的是“事故责任”,而在“多因一果”中无法确定损伤责任的情况下,对于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不宜作处理,认定患方的紧急损失是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对车辆修理费,因为没有提供证实修车费的证据不予支持。

  法律分析:

  本案患方家属主张老翁死亡与交通事故有关,就需要证明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存在,但是老翁去世后没有进行尸检,无法确定死亡原因,无法通过司法鉴定确定因果关系,而又因为事故发生后住院治疗出院,而且出院后近一个月才突发身体不适去世,从出院病历看也是没有继续治疗的医学建议,间隔时间久,治疗又结束了,法院无法确认交通事故是老翁死亡的唯一原因,可能有老翁自身疾病原因在,那么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原则,患方就要承担举证不利的败诉风险。因果关系没有确定,最终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没有得到支持。

  死亡原因的确定是本案的关键,而确定死亡原因更多时候是需要通过尸检确定的,尸检是把双刃剑,但是没有这把双刃剑许多时候又不行。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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