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胡某与刘某系朋友关系,刘某因日常生活需要,通过微信向胡某借款共计6000元。2024年2月,胡某与刘某在微信小程序“腾讯电子签”平台签订电子借条,双方就身份信息、借款金额、还款时间等进行了明确约定,同时在电子签章处签名
通过了解,签署完成的电子借条依托区块链存证技术,确保不可篡改,并且可以通过电子印章公共服务平台对签章的算法及状态进行核验。整个电子借条的签署流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的要求。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子合同逐渐普及。电子借条作为数字时代的新型产物,在形式上区别于传统“白纸黑字”的书面借条。在使用第三方网络平台、小程序签订电子借条时,应注意选择安全可靠的平台,了解对方是否有实名认证、签订的借条是否有区块链存证等信息,以保证自己的资金安全。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