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并未明确赋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可以享有对合法建筑内的居民进行停水停电的权力。纵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无论是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还是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和第六十八条,都仅仅是规定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作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罚款,查封施工现场,限期拆除和强制拆除,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的措施,而无任何关于可以对居民进行停水停电的规定。因此,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都无权作出的行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自然更无权作出。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