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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反向讨薪9988万?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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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13:56:24

何川

何川 律师

陕西凯伦律师事务所

  最近“反向讨薪”这个词火了,有新闻报道,10家银行要求员工归还2023年绩效奖金,总额达9988万!其中招商银行去年“反向讨薪”总金额最高,追索扣回绩效薪酬总金额4329万元,涉及执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员工4415人。很多人可能就好奇了,这“反向讨薪”是什么意思?我开公司当老板也能这样操作把员工的绩效工资要回来?

  所谓“反向讨薪”,是指员工在职期间,若出现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或在职责范围内出现风险损失超常暴露等情形时,银行可部分或者全部追回相应期限内已发放的绩效薪酬,并止付尚未发放部分。这一制度通常针对的是银行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员工。它的法律依据来自于,2021年1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建立完善银行保险机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指导意见》。这个指导意见的主要目的就是在银行内部形成追责措施,这也是贷款业务风险控制的一种手段。

  有些老板可能看到这样的新闻后,就想着自己的公司效益也不好了,就把员工的绩效工资“讨回来”让自己的日子好过点,在这里就不得不提醒下,有这样小心思的老板了,这事你可千万做不得!“反向讨薪”是银行内部薪酬激励约束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不适用于其它行业。

  如果公司已经按照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和程序,合法、合规地向员工发放了绩效工资,那么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绩效工资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无法定理由,用人单位无权扣除劳动者工资。

  除非公司在发放绩效工资时出现了错误,例如计算错误、重复发放等问题,或者员工在领取绩效工资后违反了公司的相关规定或合同约定,例如违反了保密协议、离职后带走了公司的商业机密等,那么公司可以要求员工退回已经领取的绩效工资,或者采取其他合法的措施来维护公司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