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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检测不合格,保险公司能否拒赔?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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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7 15:12:40

王静

王静 律师

河北九度律师事务所

    【案例回顾】

    2022年3月12日,赵某驾驶其所有的车辆与前方同向行驶的张某相撞,造成张某受伤,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委托鉴定机构对双方的车辆进行检测,经鉴定机构分析和检验,赵某驾驶的车辆驻动率不合格。经交警部门认定,赵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事后张某找到赵某的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因赵某驾驶的车辆检测不合格依据保险条款不予理赔,但是赵某却认为他驾驶的车辆经年检正常。那么,对于张某的损失,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呢?


    【律师解答】


    本案中,赵某车辆驻动不合格是否构成保险条款中的免责事项是焦点。保险公司认为,肇事车辆在事故发生后经检验驻动不合格,因此保险公司应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免除赔偿责任。而赵某认为,车辆年检合格,在行驶中出现了临时技术性问题,不能免除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双方对条款中约定的车辆制动不合格理解产生了争议。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本案中,事故发生前,车辆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车辆管理机关进行了检验,且检验合格。基于合格的检验,驾驶人员有理由相信车辆符合上路行驶的条件。至于车辆发生事故时能否检验合格,车辆的驾驶人员无法预测和控制。且根据《民法典》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保险公司对合同条款的解释,明显加重了对方的义务,显失公平,故应作出对保险公司不利的解释。所以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