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公司法》都明确规定公司应当依法实行民主管理,劳动者可依法参与公司民主管理。当下,公司民主管理的制度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1)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的法定义务,目前,部分地方已经出台了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对职工代表大会的开展与选举做了明确规定。
(2)工会制度。对于某些特殊性质的企业,如集体所有制企业等,一般要求建立工会,这样方便、简化规章制度制定的民主程序,在《劳动合同法》背景下,公司没有工会也无法完成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程序。
综上,出于公司规范化管理的需要,防范用工风险的现实考虑,公司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工会制度。
公司的规章制度的未经公司民主程序时的效力认定
公司的规章制度要经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发生效力,目前法律对于规章制度制定的民主程序审查越来越严格。《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公司制定规章制度时未经民主程序的,一般应认定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