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因使用从超市偷窃的高压锅而导致人身伤害的情况时,索赔对象主要是基于产品质量责任和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依据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侵权责任法》(现已被整合入《民法典》中的侵权责任编)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尽管高压锅是通过非法途径获取的,但这并不豁免生产者的法律责任。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1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就是说,即使受害者并非合法消费者,但由于高压锅存在安全隐患导致爆炸并造成了实际伤害,受害方可直接向高压锅的生产者提起侵权诉讼,要求其承担产品质量缺陷引发的赔偿责任。
另一方面,由于超市与受害者之间并未形成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关系,受害者并不能直接向超市主张赔偿责任。超市在其正常的商品保管和销售环节并无明显过错,故在该案情下,超市一般无需承担责任。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超市在商品管理上有疏忽,比如明知产品存在严重缺陷仍未能及时撤架,或者被盗事件反映出超市安全防范措施不当,间接促成了事故的发生,那么超市可能需要按照其过错程度承担一定的补充责任。
因此,总结来说,被从超市偷来的高压锅炸伤的受害者,应该优先考虑向高压锅的生产者寻求赔偿,同时也要视具体情况分析是否存在其他潜在的责任主体。在整个索赔过程中,受害者应尽可能收集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记录、现场照片、鉴定报告等,以支持其诉求。同时,聘请专业法律顾问也是确保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的重要举措。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