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商铺分拆零售并承诺返租,业主收不到租金,怎么办?

#房产纠纷

892浏览

2024-03-14 11:59:44

胡丽萍

胡丽萍 律师

上海盛沃律师事务所

      一、案例简述:

  (1)宁先生和聂女士刚结婚,双方因所在地住宅楼盘限购政策和手头资金限制,双方决定从附近的其他城市购买商铺,经先生地地产商宣传购买了该地购物商场的楼盘,客户除了获得商铺产权外,还有权获得商铺托管运营公司按年支付的租金,租金计算下来约获得12000元至18000元。除此之外,该楼盘位于城市中心地段,且有当地城投和银行背书,该购物商城商铺一经发售供不应求 。

  (2)双方办理不动产产权证书后,发现双方购买的商铺的产权证书上仅作了产证面积分割,并未事实分割的商铺。(也就是说到了商场并没办法找到产证上对应的商铺,开发商只是在规划图上划了一块面积给业主,该面积并不能从物理空间上划分)

  (3)双方与地产开发商签署了两份协议,一份是与地产公司签署的房屋买卖协议,一份是与地产公司关联的物业公司签署得房屋托管协议。按照合同约定次年年底应当返还商铺租金。截止获得产证后的第二年,双方和其他业主一直迟迟未收到商铺运营公司的租金,于是三十多家业主联合申请提起诉讼要求“退商铺”,并找来专门律师为其讨回公道。

  二、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和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不动产权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权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该地产公司与宁先生和聂女士双方签署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宁先生和聂女士主要义务为支付购房款和其他费用,地产公司的主要义务为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目前地产公司已经履行主要义务,买卖合同双方房屋买卖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商铺委托经营协议是宁先生和聂女士与物业公司签署,物业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应当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但宁先生和聂女士不能因物业公司未按期支付“售后返祖”租金义务进而要求地产公司承担退还商铺的义务。

  三、结语:

  合同具有相对性,跟谁签署找谁,谁违约找谁。

  希望所有业主在购房前了解相关情况后再行购买,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期待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