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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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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0 14:47:41

倪明

倪明 律师

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

  第二十九条【公司设立登记]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法条释义】

  公司登记是指公司基于为设立、变更或终止商事主体资格,或者公示某种关系和事实的目的向登记机关提出中请,登记机关依法将上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册并予以公示的法律制度。2022年3月1日,《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在统一市场主体登记领域迈出了关键一步,即我国商事主体登记制度立法模式转变为“商事主体单行法+统一的商事主体登记法规”模式。1

  本条是有关公司设立登记的规定,就其内容而言并非新增,其中部分内容是在2018年《公司法》第6条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修订的。设立登记是指商事主体的创设人为设立商事主体而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由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的法律行为。2就设立公司而言,我国实行的是准则主义与核准主义相结合的原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公司的设立采用核准主义的做法,这类公司集中在银行、信托、保险、证券等金融行业,其他一般公司采用准则主义的做法,只要符合设立条件,即允许设立公司。公司设立登记是公司设立行为的最后阶段,旨在通过登记的形式巩固公司信誉并保障交易安全。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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