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易注销不需要发布债权人公告。原因及流程说明如下:适用条件替代:简易注销适用于“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企业。由于企业已对债务进行了清理或承诺无债务,因此免去了传统普通注销中“成立清算组”和“发布债权人公告(45天)”的复杂程序。替代性公告:简易注销只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公示期为20天。公示期内,若无异议,即可办理注销。风险提示:简易注销要求全体投资人签署《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承诺企业无未清偿债务。若企业实际存在未清偿债务或隐瞒债务,简易注销后,全体投资人需对注销前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