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当事人找我咨询离婚,都会有一个误区:第一次起诉离婚,只要对方不同意离,法院一定不判离,必须等第二次起诉。
从业多年,我想告诉大家:这个说法并不正确。
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只要符合法定情形、证据扎实,第一次起诉离婚,完全可以一次性判离,不用拖半年、不用二次起诉。
今天我用最直白、实务的角度,给大家总结5种首次起诉即可判离的法定情形。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婚内出轨、长期和第三者稳定同居,或是构成事实重婚,属于严重的婚姻过错。
该行为直接突破夫妻忠诚义务,法院可以直接认定感情彻底破裂,首次起诉即可判决离婚。
2、存在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这是我办案中最容易一次判离的情形。
很多家庭的家暴并不是一次冲动,而是多次、长期酒后施暴、反复屡教不改。
只要你留存了报警记录、家暴告诫书、病历、伤情照片等证据,哪怕时隔多年、多次施暴,法院均可以认定家暴事实,直接判离。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偶尔娱乐不算,法律认定的是恶习成性、屡教不改。
长期沉迷赌博、吸毒,消耗家庭财产、不顾家庭责任,经规劝仍不改正的,属于法定离婚事由,首次起诉可判离。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注意,必须是感情不和导致的分居,不是工作、异地、就医等客观原因。
长期分房、分屋居住,无沟通、无共处、无夫妻生活,持续满两年以上,属于典型感情破裂,符合一次性判离条件。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这是实务中非常常用的兜底条款。
生活里很多婚姻死亡,不属于上述几类,但确实早已名存实亡。
比如:一方长期酗酒、常年缺位家庭、不履行夫妻及抚养义务、长期冷暴力、多年零沟通,导致另一方长期精神压抑、婚姻无法继续存续的,法院亦可结合案件情况判决离婚。
最后张律师想说一句真心话
离婚诉讼不是拼起诉次数,是拼证据和事实。
很多当事人明明符合一次判离的条件,却因为不懂取证、不会陈述事实,白白等到第二次、第三次起诉,浪费时间、精力和情绪。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