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陇西李少江律师:无接触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权威案例明确:前车无过错无需赔偿
一、基本案情
张某利驾驶小型轿车正常行驶,提前开启右转向灯缓慢向岔道右转,全程操作合规。后方徐某根无证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遇前车右转紧急制动后摔倒,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两车未发生任何碰撞接触。
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徐某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死者家属不服,诉至法院,主张张某利右转诱发事故,索赔各项损失五十余万元。
二、法院裁判结果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审理后,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认定张某利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判决现已生效。
三、裁判核心观点
无接触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不以车辆是否碰撞为标准,核心判断当事人有无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本案张某利提前亮灯、合规右转,无任何交通违法行为,对事故发生不存在过错。徐某根无证驾驶、未戴头盔、未保持安全车距,多项违法是事故发生根本原因。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后车负有保持安全制动距离的法定义务,由此产生的损害后果应由徐某根自行承担。
四、实务法律提示
1.无接触不等于无责,若前车存在急刹、违规变道等过错诱发后车事故,前车仍需按过错比例担责;
2.摩托车驾驶人应当持证上路、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日常行车务必预留安全跟车距离;
3.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法院划分责任的重要依据,无相反充分证据,法院一般予以采信。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