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经济补偿金(N)的法定计算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核心公式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
不同离职情形下的补偿标准(N、N+1、2N)N(经济补偿金):适用于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如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非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等)。
N+1(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适用于用人单位进行非过失性辞退(如患病、不胜任、客观情况重大变化)时,若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需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代通知金,按离职前1个月工资计算)。
2N(违法解除赔偿金):适用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如无理由辞退、违法调岗辞退等),为经济补偿金(N)的2倍。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