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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工期被扣工资?这类扣款条款全部无效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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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0:51:54

徐祎辉

徐祎辉 律师

辽宁金正律师事务所

  很多进厂务工的劳动者都遇到过同类情况:劳务公司与工厂约定必须干满三个月工期,员工只差几天没做满就离职,企业直接克扣两千元以上工资。不少工友以为签了合同就要遵守扣款约定,只能自认吃亏,实际上该类克扣薪资的行为本身违反劳动法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工资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劳动者实际付出劳动,单位就必须结算对应薪酬,以“未干满工期”设置扣款、违约金,属于变相克扣工资,相关合同约定不具备法律效力。

  遭遇无故扣薪无需妥协,提前保存考勤记录、劳动合同、工资结算单据等证据,前往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提交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可要求单位全额补发被扣工资,维护自身劳动报酬权益。

引用法条

劳动纠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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