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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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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5:36:35

蒋昕赤

蒋昕赤 律师

四川兴蓉(重庆)律师事务所

  按《民法典》规定,继承权分法定继承(无遗嘱)和遗嘱继承两类人。

  一、法定继承人(有先后顺序)

  第一顺序(优先继承)

  •配偶:合法登记的夫妻。

  •子女:婚生、非婚生、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特殊: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视为第一顺序。

  第二顺序(无第一顺序时才继承)

  •兄弟姐妹:同父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代位继承人(“替爸妈继承”)

  •子女先去世:由该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孙/外孙等)代位继承。

  •兄弟姐妹先去世:由该兄弟姐妹的子女(侄/甥)代位继承。

  三、遗嘱继承人

  •可以指定上述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多人继承。

  •也可把财产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叫“遗赠”)。

  四、谁没有继承权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为争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

  •遗弃/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伪造、篡改、隐匿、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引用法条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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