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公司无权单方解除/不续签;除非你有严重违纪、不胜任且培训/调岗后仍不胜任等法定情形,否则属于违法终止,你可以要2N赔偿金,或要求继续签无固定期合同。
一、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你没有第39条(严重违纪)、第40条第1/2项(不胜任)情形,续订时应当签无固定期合同(除非你自己要求固定期)。
二、公司“第三次解除/不续签”分两种情况
1)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
•原则:违法终止,应给2N赔偿金(N=工作年限×月工资)。
•例外:公司能证明你严重违纪、严重失职、被追究刑事责任,或不胜任→培训/调岗→仍不胜任,才可以合法终止,只给N。
2)合同期内,公司单方解除
•同样:除非你有法定过错,否则违法解除,赔2N。
三、赔偿怎么算(2N)
•N=工作年限×月工资(前12个月平均,含奖金、津贴)
四、证据
1.书面留痕:第二次合同到期前至少30天,发书面通知(邮件/EMS):
“本人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固定证据:
◦两次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
◦公司解除/不续签的书面通知、聊天记录
◦你要求续签无固定期的书面凭证
五、维权
1.先协商:要求2N赔偿或继续履行(签无固定期)。
2.协商不成:劳动仲裁(时效1年,从知道权利被侵害起算)。
3.仲裁不服:15日内起诉至法院。
六、常见误区
•“公司到期不续签只给N”:两次固定期后不续签,默认违法,赔2N。
•“我没提无固定期,公司就可以不签”:主流裁判观点:无需你主动提,公司也不能单方终止。
七、总结
•连续两次固定期合同
•无严重违纪、不胜任等情形
•公司单方解除/不续签
→违法,可主张2N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