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人在遭遇枉法裁判,司法侵权,甚至是刑事错误追诉时,想到的是如何洗脱罪名、还我清白,求一个公正的审理结果。部分朋友可能一时想不到,受到这类侵害还可以主张赔偿。前几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数据,去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29441元,按照人社部的计算公式得出日平均工资为495.94元。今天我们以法院枉法裁判为例来讲讲如何申请赔偿。
一、哪些情形要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了应当赔偿的几种情形:
1.违法拘留、逮捕或者采取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的。
2.枉法裁判导致错误服刑的。
3.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的。
5.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追缴财产的。
6.错误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
二、该怎么赔偿
1.侵犯财产权益的,支付赔偿金,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
2.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每年五月份,国家统计局都会公布这一数据,日平均工资为495.94元。
3.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4.致人精神损害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三、不赔怎么办?
错案并不会主动赔偿,需要我们去申请。个别地方因为种种原因,会极力拖延赔偿进程甚至人为制造阻碍。在赔偿这件事上,公权力机关是没有积极性的。咱们来看看,作为冤假错案受害人该怎么做。
1.提出赔偿申请。哪个部门实施侵害行为,就向哪个部门提交赔偿申请。我们以刑事案件枉法裁判为例,案件改判后应当向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赔偿委员会提交申请。他们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这个阶段也可以就赔偿方式和数额进行协商。
2.申请赔偿决定。如果有赔偿义务的法院拒绝赔偿或者拖延推诿,还可以向上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3.申请重新审查。如果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不满意,还可以向该法院的院长或者是再上一级法院的赔偿委员会申诉,要求重新审查。
4.申请检察监督。以上程序都走完了,如果依然没有依法赔偿,还可以向同级检察院申请监督,检察院发现赔偿决定违法,向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意见。
上面的规定有点抽象,举个例子:比如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判错了,导致你错误服刑一年。案件改判后,你首先要向天河区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赔偿申请。如果超期未赔,接下来找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对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决定不满意,可以找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或者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如果还不能解决问题,接下来就向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面对合法权益被侵害,躺平不可取,躺赢不可能。不主动申请,就不会获得赔偿。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