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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梳理:陆源污染物海洋污染防治规定(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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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5:36:59

龚永青

龚永青 律师

江苏金木天律师事务所

  第三百五十二条禁止向海域排放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液。

  禁止向海域排放污染海洋环境、破坏海洋生态的放射性废水。

  严格控制向海域排放含有不易降解的有机物和重金属的废水。

  第三百五十三条含病原体的医疗污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应当经过处理,符合有关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海域。

  第三百五十四条含有机物和营养物质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应当严格控制向海湾、半封闭海及其他自净能力较差的海域排放。

引用法条

生态环境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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