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手过几百件离婚案件,发现绝大多数人对抚养费的认知都是错的!
很多当事人签完离婚协议、拿到判决后,才发现自己亏大了,今天整理4个高频误区,准备离婚的一定要收藏避雷⚠️
误区1:协议约定“一方独自承担抚养费,另一方不用出”就永久有效
大错特错!
哪怕双方白纸黑字约定一方全包,后续孩子生病、升学、物价上涨,开支大幅增加
孩子依然可以起诉,要求另一方追加抚养费,法院百分百支持。
法律优先保护子女权益,私人约定不能对抗法定抚养义务。
误区2:没抢到抚养权,就可以不管孩子、少给抚养费
抚养义务和抚养权无关!
无论是否直接带娃,父母都必须承担抚养责任。
无故拖欠、拒付抚养费,对方可以起诉强制执行,冻结工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严重还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误区3:抚养费给到18岁就结束了
不是绝对的!
如果孩子18岁后仍在接受高中、大学全日制教育,无独立经济来源
父母依然需要继续支付抚养费,直至孩子完成学业、具备独立生活能力。
误区4:收入低、负债多,就能不付抚养费
负债、收入低不是免责理由!
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优先级高于个人债务。
法院只会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低数额,不会免除抚养费支付义务。
离婚涉及孩子的问题,从来不是小事。
很多坑都是前期不懂法、草率签字造成的,后续维权难度极大。
引用法条
个人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