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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与盗窃罪的界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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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0 11:53:27

蒋昕赤

蒋昕赤 律师

四川兴蓉(重庆)律师事务所

  侵占罪与盗窃罪的根本界限在于:行为人实施非法占有行为时,财物是否已经处于行为人的合法占有之下。如果行为人在实施非法占有行为之前,已经通过合法方式占有了他人财物,之后才产生非法所有的意图并将财物据为己有、拒不退还或交出,就构成侵占罪;反之,如果行为人在实施非法占有行为之前,财物仍然处于他人的占有之下,行为人通过秘密窃取的方式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占有,就构成盗窃罪。

  在行为方式方面,侵占罪的行为方式是“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即行为人在合法占有他人财物后,经权利人要求返还,仍然拒绝返还,将财物据为己有。而盗窃罪的行为方式是“秘密窃取”,即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会被财物所有人、保管人发觉的方法,暗中将财物取走。

  在犯罪故意产生时间方面,侵占罪的犯罪故意产生于行为人合法占有他人财物之后。而盗窃罪的犯罪故意产生于行为人占有财物之前,行为人从一开始就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而实施窃取行为。

引用法条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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