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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课堂:商业机密,偷不得也卖不得】

#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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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1:31:47

吴永晖

吴永晖 律师

广东集大成律师事务所

  【普法小课堂:商业机密,偷不得也卖不得】

  跳槽时带走前公司的客户名单、技术图纸,或者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竞争对手的配方、工艺,甚至以高价利诱对方员工泄露内部资料——这些行为可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配方、工艺、设计图)和经营信息(客户名单、采购渠道、定价策略),前提是这些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且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构成犯罪的行为包括:以盗窃、利诱、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非法获取的商业秘密;违反保密义务披露或使用自己掌握的商业秘密。只有造成重大损失(通常50万元以上)才入罪。

  很多人觉得“我跳槽带走客户,凭我本事”,但客户名单如果构成商业秘密,带走就是偷。侵犯商业秘密罪最高可判十年有期徒刑。创新靠研发,竞争靠实力,别靠偷来的配方。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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