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包括的三种情况
在刑法上,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先后紧密相连发生、犯罪行为和危害结果在同一个地方发生是常态,而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之间在时间上和地理上存在差异是非常态,但这种非常态也是非常普遍的,这在理论上被称为隔时犯和隔地犯。当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同时发生在中国领域内时,我国当然有管辖权,适用我国刑法进行规制。然而对犯罪行为或犯罪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国境内,而另一项没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我国刑法有没有管辖权存有争议。
针对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在时间或地点方面存在跨国界等情况,我国刑法又进一步明确了什么是犯罪发生在中国。我国《刑法》第6条第3款规定: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此处包括三种情况:
(1)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均发生在我国境内,这是较常见的情况;
(2)犯罪行为在我国领域内实施,但犯罪结果发生于国外,如在我国境内邮寄装有炸药的包裹,在境外发生爆炸;
(3)犯罪行为实施于国外,但犯罪结果发生于我国境内,如在我国境外开枪,打死境内居民。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上述三种情况均适用我国刑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