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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人转钱”的刑事风险

#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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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1:46:31

陈侃

陈侃 律师

浙江三衡律师事务所

  导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俗称“销赃罪”)近年高发,很多人因“帮朋友转笔钱”“收个二手物品”而涉案,需明确其行为边界。

  一、构成要件的关键认定

  1.主观明知: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如诈骗赃款、盗窃财物);

  ​

  2.客观行为:包括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

  ​

  3.情节严重:如掩饰、隐瞒的财物价值3000元以上(各地标准略有差异)。

  二、典型案例警示

  案例:小王帮朋友“代收”一笔10万元的转账,朋友称是“生意回款”,小王未核实便将钱转至其他账户。后查明该款是诈骗赃款,小王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

  三、风险规避指南

  1.勿随意帮人转账:尤其是来源不明的大额资金;

  ​

  2.二手交易要核实:收购物品时需确认来源(如要求提供发票、购买记录);

  ​

  3.及时止损:若发现涉及犯罪,立即停止行为并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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