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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招募说明书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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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0:30:49

郭广吉

郭广吉 律师

北京中阔律师事务所

  基金招募说明书是一种典型的邀约邀请。

  证券投资基金是以公开或者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而设立的,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进行证券投资活动的财产(《证券投资基金法》第2条)。基金财产的债务由基金财产本身承担,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其出资为限对基金财产的债务承担责任;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财产(《证券投资基金法》第5条)。

  在以公开方式募集基金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发售前公布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证券投资基金法》第56条第1款)。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基金募集申请的准予注册文件名称和注册日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基金合同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基金份额的发售日期、价格、费用和期限,基金份额的发售方式、发售机构及登记机构名称,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和住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报酬及其他有关费用的提取、支付方式与比例,风险警示内容等(《证券投资基金法》第53条)。

  此外,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在资金募集过程中也可以向投资者提供基金招募说明书(《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8条第1款第2项)。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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