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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但需要力度,还需要温度

#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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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0:24:13

刘国良

刘国良 律师

河北维平律师事务所

  近几年,法律界有一种声音及大众的倾向,执法要严,力度要大,仿佛只有这样,才能表达大家嫉恶如仇的情感,才能大快人心,才能符合广大人民朴素的情感。对于以上种种,我们表示理解,我们需要强调的是:法律,不但需要力度,还需要温度!

  法律,不但需要力度,还需要温度!其实这个观点也是符合中国的国情及法律的基本原则的。法律,首先是”人“制定的,管理的也是”人“,因此,从古到今,法律中不可避免的会有“人性”的光辉。据史籍记载,西周时期有“三赦之法”,一曰幼弱,二曰老耄,三曰蠢愚。对于这三种人,如果触犯法律,应该减轻、赦免其刑罚。这一原则充分体现了西周时期“明德慎罚”的法律思想。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也明确表明:一方面要惩罚犯罪,一方面要保护人权。最高人民法院也明确表达了“宽严相济”的执法思想。

  对于以上观点,我们不是“粉饰太平”,更不是立场不明。其实,办案多了,就会发现,除了极少数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有好些涉案嫌疑人,背后都有不为人知的无奈,有些是一时糊涂,有些是生活所迫,有些是一时激愤,这些都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以上理论,可能比较抽象,下面我就为大家讲述一个经典案例,大家就不难理解了。北京小贩崔英杰在与执法城管的争执中,失手将城管杀死。开庭时,辩方向法庭提交了以下证据:从小学、初中、部队、同事全都出具证明:崔英杰一贯表现良好、在部队还是优秀士兵,辩护律师在开庭时,辩护词振聋发聩:贩夫走卒,引车卖浆,是古已有之的正当职业。我的当事人来到城市,被生活所迫,从事这样一份卑微贫贱的工作,生活窘困,收入微薄,但他始终善良淳朴,无论这个社会怎样伤害他,他没有偷盗,没有抢劫。没有以伤害他人的方式生存。我在法庭上庄严地向各位发问,当一个人赖以谋生的饭碗被打碎,被逼上走投无路的绝境,将心比心,你们会不会比我的当事人更加冷静和忍耐。

  法谚有云:立良法于天下者,则天下治。我们的法律,不只是一个个冰冷的文字,他书写的是他人甚至是某个家庭的人生。

  法律,不但需要力度,还需要温度!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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