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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刑:权力不是商品,不能买卖】

#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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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6 09:13:10

吴永晖

吴永晖 律师

广东集大成律师事务所

  【每日一刑:权力不是商品,不能买卖】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就是受贿罪。这个罪的关键词是“权钱交易”——别人给你钱、物、卡、旅游、购物券等任何好处,你利用职权帮他办事、批条子、打招呼,不管事办没办成,只要收了钱、承诺办事,就可能构成。

  常见情形:工程招标中收受企业贿赂,帮其中标;审批资质时收钱放行;执法检查中收红包后不处罚;甚至逢年过节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红包礼金”,累计达到一定数额也算受贿。很多人以为“我不直接收现金,收张卡、收个手表不算事”,但任何有经济价值的利益,都是“财物”。

  受贿罪最高可判无期徒刑,并没收财产。公职人员的权力是人民给的,用来服务,不是用来变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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