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规则(三)

#刑事案件

920浏览

2026-03-31 15:31:49

董嘉欣

董嘉欣 律师

北京观韬中茂(广州) 律师事务所

  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执行期间的限制规定,根据2021《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0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刑事司法解释已有规定的以外,适用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1998年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9条规定: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一般应当由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但移送执行并不排斥申请执行,权利人提出执行申请,同样能启动执行程序。但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刑事司法解释对刑事附带民事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申请执行并未作出明确规定,故申请执行的时效期间仍受二年的限制(移送执行不受二年的限制)。

引用法条

《刑事诉讼法》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

最新法律文章

关于交通事故一次性赔偿协议效力
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劳动者自行缴纳是否可以主张返还
当事人对反诉部分的判决不服提出上诉的二审案件受理费亦应当减半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与理赔
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后的处理流程

热门法律文章

精选咨询

维权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