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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这4类钱,对方一分都别想拿走

#婚姻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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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1:44:09

李德红

李德红 律师

上海正策(杭州)律师事务所

  离婚时最怕对方藏钱、转移财产!作为婚姻家事律师,告诉你这4类财产,哪怕写在对方名下,也属于你个人,离婚时对方一分都分不到👇

  1️⃣婚前个人财产

  →婚前的存款、股票、房产、车辆,只要能证明是婚前取得的,永远是你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变成共同财产。

  2️⃣人身损害赔偿款

  →比如工伤、交通事故、重疾险理赔款,是对你个人身体伤害的补偿,属于个人财产,对方无权分割。

  3️⃣遗嘱/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你一方的财产

  →父母遗嘱里写“只留给我女儿/儿子”,或者朋友赠与你个人的财物,都和对方无关。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比如你的个人衣物、首饰、护肤品、专业书籍等,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你所有。

  💡律师提醒:

  •发现对方转移财产,一定要及时收集证据,起诉时可以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别轻易签署“自愿放弃财产”的协议,签了就很难反悔了。

引用法条

新婚姻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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