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刑:通信线路动不得】
砍棵树、挖个坑,听起来是小事,但如果正好伤到了地下的光缆、电线,可能就不是赔钱那么简单了。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保护的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通信安全。
这个罪的逻辑很简单:广播电视塔、通信基站、光缆线路、电缆线路,这些都是公共基础设施。如果故意破坏,或者过失破坏造成了严重后果,就可能构成犯罪。所谓“严重后果”,包括造成通信中断、电视信号中断,影响范围广、时间长,或者引发其他连锁事故。
有人因为施工不小心挖断光缆,觉得“我赔钱修好就行了”,但如果损失严重,可能面临刑事追责。有人因为偷电缆卖铜芯,觉得“偷点电线不算大事”,但破坏通信设施的行为,往往比普通的盗窃罪判得更重。
通信网络就像社会的中枢神经,断一根线,影响的可能是成千上万人的生活。施工前查清地下管线、不贪图小便宜偷盗电缆,既是对公共安全的负责,也是对自己的保护。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