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核心普法(民法典+实务要点)
一、核心原则(必懂)
-物权看登记: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以登记为准(《民法典》第209条)。没过户=没拿到产权,只签合同≠拥有房子。
-合同与物权分离:合同自成立生效,未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但物权不转移,只能追究违约责任,不能直接要房。
-产权清晰是前提:无抵押、无查封、无居住权、无共有纠纷,才能安全交易。
二、新房(商品房)关键规则
1.五证齐全才合法
必须查验: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
-无预售证签的合同原则无效;起诉前补证可认定有效。
2.认购书≠正式合同,但有法律效力
-认购书/定金协议属预约合同,违约要担责(《民法典》第495条)。
-定金:不超总房款20%;买方违约不退,卖方违约双倍返还(《民法典》第586/587条)。
3.交房与质量
-交付=转移占有;交付后风险由买方承担(如火灾、倒塌)。
-质量严重影响居住:可解除合同+索赔;一般质量问题,开发商在保修期内必须维修。
-面积误差:±3%为界;超3%可退房或按实结算。
4.一房多卖怎么办
-已过户登记的买方优先;
-未过户但已合法占有的优先;
-都没占,合同成立在先的优先;
-未获房的买方:告卖方违约+赔偿差价损失。
三、二手房核心规则
1.产权必查3件事(缺一不可)
-查权属: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打权属证明,核对房产证与登记簿一致。
-查限制:是否有抵押、查封、居住权;有抵押必须先解押再交易;有居住权慎买。
-查共有:夫妻/家庭共有,必须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并签字;仅一方签字合同可能无效。
2.居住权(民法典新增,必防)
-居住权自登记设立,期限可终身;有居住权的房子,买了也不能赶走居住权人。
-务必在合同约定:卖方承诺无居住权,否则可解约+索赔。
3.买卖不破租赁
-房子已出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新房东不能赶租客,只能收租金。
-买房前必须核实租期、租金、是否备案。
4.户口迁出
-合同必须约定户口迁出时间+高额违约金(如每日万分之五);逾期可起诉强制迁出+索赔。
四、合同与违约(通用)
1.合同必备条款
-房屋基本信息、价款、付款方式、过户时间、交房时间、户口迁出、税费承担、违约责任、争议解决。
2.典型违约与后果
-卖方逾期过户/交房:按日付违约金;逾期超约定期限,买方可解除合同+退房款+索赔。
-卖方一房多卖/隐瞒抵押/查封:买方可解除合同+退房款+主张不超已付房款1倍的惩罚性赔偿(商品房司法解释)。
-跳单:绕开中介私下成交,仍要付中介费(《民法典》第965条)。
五、风险防控(避坑清单)
1.不买小产权房:无合法产权,不能过户、不能贷款、不受法律保护。
2.不买查封房:查封期间禁止交易,买了也过不了户。
3.及时网签+预告登记:网签防一房多卖;预告登记(有效期90天)可阻止卖方再处分房屋(《民法典》第221条)。
4.资金监管:房款走资金监管账户,过户完成再解冻,防钱房两空。
5.留足证据: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沟通录音、产权查询单、交房记录。
六、纠纷解决路径
1.协商→调解:找中介、街道、住建部门调解。
2.仲裁/诉讼:按合同约定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主张继续履行、解除合同、违约金、差价损失。
3.执行:胜诉后卖方不履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查封、拍卖房产)。
引用法条
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