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中非羁押性强制措施,核心是不关押、有限制、保诉讼,体现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既保障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也确保案件顺利办理。
一、什么是取保候审
由公安、检察、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保证不逃避、不妨碍侦查起诉审判,并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
关键提醒:取保≠无罪、≠结案,案件仍在办理,最终由法院依法裁判。
二、谁可以申请、谁能被取保
(一)申请主体
本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律师均可书面申请;办案机关3日内答复,不批准需书面说明理由。
(二)法定适用条件(刑诉法第67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哺乳,且取保无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未办结,需继续办理的
(三)一般不得取保情形(从严把握)
累犯、犯罪集团主犯、以自伤自残逃避侦查、严重暴力犯罪、其他严重犯罪(前述第3、4项特殊情形除外)。
三、两种保证方式:二选一,不可并用
1.保证人保证(人保)
-条件: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义务;人身自由未受限;有固定住处与收入
-义务:监督被保证人、违规及时报告;未报告可被罚款,涉嫌犯罪追责
-优先:未成年人优先人保
2.保证金保证(财保)
-起点:成年1000元,未成年500元
-收取:存入指定专户,严禁个人代收
-退还:取保结束、无违规全额退还;违规依法没收
-标准:按社会危险性、罪名情节、可能刑期、经济状况综合确定
四、取保期间必须遵守的5条红线
1.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单位、联系方式变动,24小时内报告
3.传讯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
可附加:不得进入特定场所、不得接触特定人员、不得从事特定活动。
五、违反规定的后果
-没收部分/全部保证金
-责令具结悔过、重新取保
-变更为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保证人未履职:罚款;构成犯罪依法追责
六、常见误区澄清
1.花钱就能取保:错。必须符合法定条件,保证金是担保不是“赎金”
2.取保就没事了:错。仍需配合诉讼,法院依法判决
3.找关系更管用:错。依法申请、提交证据(认罪认罚、谅解、退赃、病历等)才是关键
4.离开本市没事:错。未经批准离开,大概率收押并没收保证金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