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设立居住权的房子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被执行。
若该房屋是债务人的唯一住房,且设立了居住权,那么在执行时可能会考虑实际情况,对房屋采取查封、冻结等措施,但不会直接执行拍卖或变卖。然而,如果该房屋并非债务人的唯一住房,或者虽然设立了居住权但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那么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该房屋可以被执行拍卖或变卖。综合来讲,执行设立居住权的房屋存在一些障碍,因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在实务中各地做法不同,但不论如何,债权人在购买此种房屋时必须审慎考虑。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