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核《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复核申请书:需载明复核请求、事实依据、理由,并附相关证据。应明确指出原认定书存在的问题,如事实认定错误、责任划分不当等。
认定书复印件:提供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便于复核机关了解原认定情况。
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委托材料(如有委托):委托他人申请复核的,需提交申请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或所委托律师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相关证据材料:如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现场照片、车辆鉴定报告等,这些证据能支持自己的复核请求,需注明证据来源和证明目的。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