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结果不服,可通过申请复核或在民事诉讼中提出异议来解决。具体如下:
申请复核:当事人应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申请需载明复核请求、理由及主要证据,并附上认定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上一级交管部门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会在3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结论可能是维持原认定书、撤销原认定书并责令原部门重新调查认定或变更原认定书。
民事诉讼中异议:若复核未支持诉求,或因超过时限无法复核,在后续的民事赔偿诉讼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可向法院提出对认定书的异议,提交相反证据,如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法院会结合全案证据审查认定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决定是否采纳。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