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中若存在严重漏水问题导致合同解除,税款退还需结合交易是否完成、税种类型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通常,在权属登记前解除合同且交易未实际完成的,契税、个人所得税等可依程序申请退还。需先收集漏水证据、解除合同,再向税务部门提交退税申请,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不同税种退税条件及流程存在差异,建议及时咨询税务部门或专业律师。
二手房存在漏水严重的问题,税款该怎么退
在二手房交易中,房屋质量问题(如严重漏水)是常见纠纷点。许多购房者在缴纳税款后发现房屋存在漏水等严重质量问题,希望解除合同并退还已缴税款。此时,税款能否退还、如何退还,取决于交易是否实际完成、合同是否合法解除,以及不同税种的具体退税政策。例如,若交易未办理权属登记且合同已解除,契税、个人所得税等通常可申请退还;但若已完成过户,退税难度则显著增加。本文将从法律依据、操作步骤等方面详细解析二手房漏水问题下的税款退还路径。
举个例子:市民张先生购买一套二手房,支付首付款并缴纳了契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但在办理过户前发现房屋墙体大面积漏水,经检测属于结构性问题无法修复。张先生希望解除合同并拿回已缴税款,这种情况是否符合退税条件?该如何操作?
法律解析:
二手房税款退还的核心前提是交易未完成或合同效力被否定(如无效、被撤销或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税收相关法规,房屋质量问题(如严重漏水)若构成根本违约,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交易未实际完成,已缴税款通常可依程序申请退还,但需区分不同税种的具体规定:
1. 契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十二条,“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即若在办理房产证(权属登记)前解除合同,契税可全额退还;若已完成权属登记,需证明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如通过法院判决),方可申请退税。
2. 个人所得税(卖方缴纳):若卖方已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交易因合同解除而取消的,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卖方可凭合同解除协议申请退还已缴个税,但需提供交易未完成的证明(如未过户的证明)。
3. 增值税及附加:若卖方为增值税纳税人(如非满五唯一住房),已缴纳增值税及附加,交易取消后,可参照个税退税逻辑,凭合同解除证明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但需注意部分地区可能要求“未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发票已作废”。

行动建议:
1. 立即固定漏水证据,明确合同解除依据:首先委托专业机构(如住建局认可的检测公司)出具漏水检测报告,证明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如渗漏导致结构损坏、无法正常居住),并确认该问题属于卖方未如实告知的“隐蔽瑕疵”。同时,核查购房合同中是否约定“房屋质量不合格可解除合同”条款,若有明确约定,可直接依据合同主张解除;若无约定,可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主张解除。
2. 与卖方协商签订《合同解除协议》:在证据充分的前提下,优先与卖方协商解除合同,明确约定“交易终止,双方互不追究其他责任(或卖方承担违约责任),配合办理税款退还手续”。协议需注明原合同编号、交易房屋地址、已缴税款金额及税种,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后续退税的核心凭证。
3. 向税务机关提交退税申请,准备全套材料:在签订解除协议后,及时向原缴税的税务局提交退税申请。需准备的材料通常包括:①退税申请表(税务局领取或官网下载);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原购房合同及《合同解除协议》原件;④已缴纳税款的完税凭证(如契税发票、个税完税证明);⑤房屋漏水检测报告(证明合同解除的合理性);⑥若已办理网签,需提供网签注销证明。
4. 若税务机关拒绝退税,启动法律救济程序:若税务机关无正当理由拒绝退税(如以“已缴纳税款不可退”为由),可依据《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八条,先申请行政复议(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税务机关),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税务机关履行退税职责。
解决方法:
1. 协商解决:快速解除交易,为退税铺路:二手房漏水问题导致的税款退还,核心在于“交易未完成”。通过协商解除合同,避免进入漫长的诉讼程序,能最快满足退税的前提条件。建议在协商时明确“卖方配合提供退税所需材料”,避免后续因卖方不配合导致退税受阻。例如,可在解除协议中约定“卖方应于X日内配合买方前往税务局提交退税材料,逾期需承担X元/日违约金”。
2. 税务部门申请退税:按税种分流程办理:不同税种的退税流程存在差异,需针对性准备材料:①契税退税:向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通常是住建局或税务局契税窗口)申请,提交解除协议、完税凭证、身份证等,审核通过后一般1-3个月内退还至原缴费账户;②个税/增值税退税:由卖方向其主管税务局(通常是户籍所在地或房屋所在地税务局)申请,需提供解除协议、完税证明、未过户证明(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未办理权属转移登记”说明),审核周期可能较长(2-6个月),需提前与税务专员沟通进度。
3. 仲裁或诉讼:通过法律文书强制退税:若卖方拒绝解除合同,或税务机关拒不退税,可向法院提起诉讼:①先起诉确认合同解除(需提交漏水证据、合同等),拿到法院《民事判决书》(确认合同解除);②凭判决书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若税务机关仍拒绝,可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税务机关退还税款。需注意,行政诉讼的被告是作出拒绝退税决定的税务机关,管辖法院为该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十二条:“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服务与征收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25号)第六条:“纳税人依照《契税法》以及23号公告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契税的,应提供纳税人身份证件,完税凭证复印件,并根据不同情形提交相关资料:(一)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或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提交合同或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证明材料;(二)因人民法院判决或者仲裁委员会裁决导致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且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至原权利人的,提交人民法院判决或者仲裁委员会裁决。”
法临有话说:二手房漏水问题导致的税款退还,关键在于“交易未完成”和“合同合法解除”。购房者需第一时间固定漏水证据,通过协商或诉讼解除合同,再凭解除协议和完税凭证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不同税种的退税条件和流程存在差异(如契税在未过户前解除合同可直接退,已过户则需法院判决),建议在申请前咨询当地税务局或专业律师,避免因材料不全或流程错误延误退税。生活中,类似“二手房税费交了但未网签能退吗”“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增值税怎么退”等问题,均需结合交易阶段和税种特性分析,如有疑问,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