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牌突然倒塌致脑震荡属于典型的物件致人损害侵权纠纷,索赔需明确责任主体(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通过固定证据、协商调解或诉讼维权。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多项损失,可依据《民法典》第1253条主张权利,关键在于证明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及责任方过错。
广告牌突然倒下将人砸成脑震荡,怎么索赔
日常生活中,广告牌倒塌致人受伤的事件偶有发生,如商场外墙广告牌、路边灯箱广告等因维护不当、安装不规范或极端天气等原因脱落坠落,可能造成路人或周边人员人身损害。脑震荡作为常见的轻度颅脑损伤,虽未达到伤残等级,但仍需医疗治疗和休息,受害者有权向责任方索赔。本文将从法律角度解析此类纠纷的责任认定、索赔流程及赔偿计算方法,帮助受害者高效维权。
例如,李女士在某商业街散步时,头顶上方的广告牌突然松动坠落,砸中其头部导致脑震荡,住院治疗10天,产生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此时,李女士需先确定广告牌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再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索赔。
法律解析:
广告牌倒塌致人损害的责任认定核心是过错推定原则。根据《民法典》第1253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意味着,受害者无需主动证明责任方存在过错,而是由责任方自证“已尽到管理、维护义务”,若无法证明则需担责。
责任主体可能涉及多方:一是广告牌所有人(如商家、广告公司),对广告牌的设计、安装质量负责;二是管理人(如物业、商场运营方),需定期检查、维护广告牌的安全;三是使用人(如租赁广告牌的企业),若因使用不当导致损坏,也可能承担责任。实践中,需结合广告牌的归属、管理职责划分具体责任方,可能存在多方共同担责的情况。

行动建议:
1. 立即就医并保留医疗记录:第一时间到医院就诊,诊断为脑震荡后,保存病历本、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包括门诊、住院费用)、用药清单等,这些是主张医疗费赔偿的核心证据。
2. 固定现场证据:通过拍照、录像记录广告牌倒塌现场(如倒塌状态、位置、与周围环境的关系),若有目击者,留存其联系方式,后续可作为证人证言。
3. 确定责任主体:通过广告牌上的商家信息、物业公示或向当地城管部门查询,明确广告牌的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避免因责任方不明确导致索赔无门。
4. 及时报警并调取监控:拨打110报警,由警方出具事故证明,同时申请调取事发现场的监控录像(如商场、路边监控),证明倒塌事实及因果关系。
5. 收集误工及其他损失证据:若因脑震荡需请假休息,由单位出具误工证明(注明误工天数、扣发工资金额),同时保留交通费票据(如就医打车费)、护理费相关证明(如护理人员收入证明)等。
赔偿计算方法:
脑震荡索赔的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如下:
1. 医疗费:按实际支出计算,以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为准,包括检查费、药费、住院费等。例如,住院10天,医疗费合计5000元,则此项赔偿5000元。
2. 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以医院医嘱休息时间或鉴定机构意见为准;收入状况分两种: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需单位误工证明+工资流水);无固定收入的,按近3年平均收入计算,或参照当地同行业平均工资。例如,月工资6000元,误工15天,误工费=6000元÷30天×15天=3000元。
3. 护理费:若需护理,按护理人员收入或当地护工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计算;无收入或雇佣护工的,按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如每天150元,护理7天,护理费=150元×7天=1050元)。
4. 交通费:按就医、复查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需提供票据(如打车票、公交地铁票),一般以合理必要为限。
5. 营养费: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脑震荡通常支持50-100元/天,结合误工时间计算(如误工15天,营养费=80元×15天=1200元)。
6. 精神损害抚慰金:脑震荡若未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如长期失眠、焦虑等),一般支持较低金额(通常1000-5000元),具体需结合损害程度和当地司法实践。
解决方法:
1. 协商解决:与责任方(如商场、广告公司)直接沟通,提交医疗记录、损失清单等证据,提出赔偿金额。协商时可明确法律依据(如《民法典》第1253条),争取达成书面赔偿协议,避免后续纠纷。
2. 人民调解: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调解员组织双方沟通,促成和解。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可申请法院确认后强制执行。
3. 诉讼维权:若调解失败,向被告住所地或侵权行为地(即广告牌倒塌地点)法院提起诉讼。需准备起诉状(列明原告、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证据材料(医疗记录、现场照片、误工证明等),法院将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决责任方赔偿。
注意:诉讼时效为3年,从受伤之日起计算,超过时效可能丧失胜诉权,需及时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53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至第17条:明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
法临有话说:广告牌倒塌致脑震荡索赔的核心是“明确责任方+固定证据+依法计算损失”。实践中,需注意区分所有人、管理人和使用人的责任,避免遗漏责任主体。类似纠纷还包括“广告牌砸坏车辆如何索赔”“小区外墙广告牌脱落伤人谁担责”“台风天广告牌倒塌是否属于不可抗力”等,若您遇到此类问题,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的法律分析和维权方案,让专业律师协助您高效解决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