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布破产不是不用还债,而是要以现有财产按法定程序清偿,仅财产耗尽后未清偿的部分才可能免除,具体分企业和个人两种情况:
1. 企业破产:管理人会先清算企业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按顺序清偿职工工资、社保及法定补偿金,接着是欠缴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若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债务则按比例分配,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注销后,未清偿的债务才会依法免除。但股东若存在未足额出资、滥用法人独立地位逃债等情形,仍要对债务承担相应责任。
2. 个人破产:我国仅部分地区开展个人破产试点。个人进入破产程序后,需通过变现财产等方式尽力偿债,经过规定考察期且遵守相关规定后,符合条件的未清偿债务才可豁免;若存在债务欺诈等行为,法院可不予豁免,债务人仍需偿还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