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股东出资不足时,债权人可以起诉以下主体:
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债权人可要求此类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若股东出资期限已届满但未出资,债权人可直接起诉;若出资期限未届满,但在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主张出资加速到期,要求股东提前缴纳出资。
抽逃出资的股东若股东存在抽逃出资的行为,债权人可要求其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需承担连带责任。
未届出资期限转让股权的原股东若股东在出资期限未届满时转让股权,且受让方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原股东需对受让方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若转让行为发生在2024年7月1日之后,该规定明确适用;若在此之前,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原股东是否存在逃避出资义务的恶意。
公司发起人若公司在设立时股东未按公司章程规定实际缴纳出资,设立时的其他发起人需与该股东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未履行出资催缴义务、协助股东抽逃出资、未确保增资股东足额出资等情形,需对公司因此受到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与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违法分红或减资的股东及责任人员若公司违法向股东分配利润或减少注册资本,股东需退还违法分配的利润或退还收到的资金,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需承担赔偿责任。
注意事项:
债权人需证明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通过执行程序中的终本裁定等证据支持主张。
不同情形下责任主体及责任范围有所不同,需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选择合适的追责路径。
若涉及多个责任主体,债权人可一并起诉,以最大化实现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