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婚内出轨的规定主要涉及损害赔偿和财产分割,但并未直接定义“出轨”行为。
《民法典》对婚内出轨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损害赔偿的适用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无过错方在以下情形下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重婚;
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其他重大过错。
重婚和与他人同居是明确规定的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2. 出轨行为的法律后果
出轨(即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虽未直接列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过错范围,但属于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法院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让出轨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如果出轨行为达到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程度,无过错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
3. 重婚与同居的界定
重婚: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构成重婚罪,需承担刑事责任,同时无过错方可主张民事赔偿。
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但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属于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可要求赔偿。
4. 实践中的处理原则
法院在处理出轨案件时,会综合考虑过错程度、持续时间、对无过错方的伤害程度等因素,确定赔偿数额。
如果夫妻双方均有过错,法院可能不支持任何一方的损害赔偿请求。
5.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在离婚时,财产分割遵循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有利生活等原则,无过错方可能获得更多财产份额。
总之,《民法典》通过规定重婚、同居等过错行为及其法律后果,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对于一般的出轨行为,虽未直接规定赔偿,但会在财产分割中体现对无过错方的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