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员工受到伤害的责任承担主体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主要责任方为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在特定情形下需承担连带责任。以下是具体分析:
劳务派遣单位的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需依法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并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若未依法参保,劳务派遣单位需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例如,张某被派遣至石英厂工作时受伤,因劳务派遣公司未参保,最终需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用工单位的责任
若用工单位存在过错(如提供不安全的工作环境、违规指挥等),需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若用工单位无过错,一般不直接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但需协助工伤认定调查。
若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用工单位承担部分责任,该约定仅对双方有效,不得对抗劳动者主张权益。
特殊情况处理
跨地区派遣时,若劳务派遣单位未在用工地参保,由派遣单位担责。
若双方均有过错,按过错程度分担责任。
建议:劳动者遭遇工伤时,应及时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并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护权益。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应依法履行义务,避免推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