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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债权债务

291 人看过

2025-08-14 17:32:33

王瑞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法律解析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这意味着,除了双方达成借款的合意外,还需要贷款人实际交付借款,合同才正式成立。例如,甲向乙表示借款1万元,乙同意并当场将1万元现金交给甲,此时借款合同才成立。

此外,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还具有以下特点:

不要式合同:借款合同的形式可以由当事人约定,既可以是书面形式(如借条、借款合同),也可以是口头形式。

单务或双务合同:如果双方未约定利息,借款合同为单务合同(借款人只需到期返还本金);若约定了利息,则为双务合同(借款人需返还本金并支付利息)。

有偿或无偿合同:有约定利息的为有偿合同,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偿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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