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离婚后户口迁移需要以下资料:
1. 本人身份证:用于证明个人身份信息。
2. 户口本:包含户口相关信息。
3. 离婚证:作为离婚的法律证明。
4. 迁入地的准予迁入证明:一般需要向迁入地的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开具。
5. 拟迁入地的户口本:如果是迁到新的家庭户,需要提供。
6. 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以证明有合法的居住地址。
办理流程大致如下:
1. 向迁入地户籍管理部门提出迁入申请,提交相关资料,获得准予迁入证明。
2. 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注销户口。
3. 携带相关资料,前往迁入地办理落户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和办理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以确保顺利完成户口迁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