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非婚生子的社会抚养费已取消
根据最新政策及权威信息,我国已全面取消社会抚养费征收,包括非婚生子女的情形。以下是具体依据和说明:
1. 政策废止依据
行政法规废止:2021年9月9日,国务院发布第747号令,正式废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法律修订:2021年8月20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删除了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条款,为政策取消提供了法律基础。
中央文件指导:2021年6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
2. 当前执行情况
全国统一停止征收:各地已按国务院要求停止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包括对非婚生育、超生等情形的处理。
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对于已征收完毕的案例维持原状,未执行完毕的停止继续征收,新案例一律不再受理。
3. 非婚生子女权益保障
户口、入学等全面脱钩:非婚生子女在上户口、入学、入职时无需再提供社会抚养费缴纳证明,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
民法典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进一步强化法律保障。
4. 需注意的例外情况
地方政策衔接:个别地区若存在滞后执行,需以中央政策为准,但权威来源显示全国已统一落实。
废止前案例:2021年9月9日前已作出征收决定但未完成的,未缴纳部分可不再履行。
总结:非婚生子无需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政策已在全国范围内生效,且通过法律修订和行政命令双重确认,具有强制性和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