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要明确只有夫妻共同财产才需要进行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而以下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