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设立监事会的法定情形(依据2024年7月1日施行的新《公司法》)
1. 普通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人数较多、经营规模较大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监事会,监事成员不少于3人,职工代表占比不得低于1/3。
仅股东人数较少且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才可以只设1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的,甚至可以不设置监事岗位。
2. 股份有限公司(不含设置审计委员会的情况)
常规股份公司(非小规模)应当设立监事会,成员不少于3人;只有规模较小、股东人数较少的股份公司,可仅设置1名监事,豁免监事会设置。
若股份公司在董事会内设立审计委员会并由其履行监督职权,则可以不设监事会。
3. 国有独资公司
国有独资企业必须设立监事会,监事人数不少于5人,严格禁止只设置个别监事而不组建监事会。
4.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不在外部设立监事会,而是强制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由审计委员会承担监督职能,不再单独设置监事会。
二、不需要设立监事会的例外情形
1. 小规模、股东少的有限责任公司:仅设1名监事,不组建监事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连监事都不设置。
2. 小规模股份公司:只聘任1名监事,免于设立监事会。
3. 公司(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均可)在董事会中设立审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的,可直接不设立监事会。
三、关键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83条、第117条、第133条、第69条:
1. 规模较大、股东人数多的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设立监事会;
2. 股份公司原则上设立监事会,小规模除外;
3.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责的,免设监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