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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罪员工要怎样维权

#劳资纠纷

3 人看过

2026-07-08 07:12:29

季思嘉

辽宁华颖律师事务所

法律解析

单位犯罪员工维权先分两类:无辜执行岗 vs 责任人员,打法不同。刑责侧锚《刑法》第30、31条双罚制,但最高法2001年《金融犯罪纪要》明确"受单位领导指派或奉命参与的单位犯罪行为人,一般不宜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这是普通员工脱责的核心抗辩,重点举证:行为属岗位指派、未参与决策、未额外分赃。财务、业务员最易被当替罪羊,需早备材料。劳动侧:被刑拘/逮捕期间,依劳部发〔1995〕309号第28条,单位可中止合同履行(停薪停社保合法),但判决生效前不能按《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6项"被追刑责"开除,按旷工开也常被认定违法解除;取保候审地方口径不一,深圳要求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仍按劳动付工资,浙江/江苏允许中止。错案可走《国家赔偿法》。量刑侧(确属责任人员):咬"作用较小"+ 退赃 + 认罪认罚 + 立功。预防端:发现单位涉罪应早离职并举报——继续干可能被定共犯而非单位犯罪下的员工。


法条记四条核心:《刑法》30、31条 + 金融犯罪纪要"奉命参与"段 + 劳部发309号28条 + 《劳动合同法》39条第6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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