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重要环节,旨在促使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离婚及相关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调解需贯穿案件审判全过程。具体情况如下:
调解启动:在离婚案件受理后,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调解。若决定调解,会指定审判员或合议庭进行调解工作,也可能委托特邀调解组织或调解员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调解人员会先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离婚原因、财产分割意愿、子女抚养安排等情况。然后引导双方理性表达观点,分析婚姻状况及争议焦点,并依据法律规定和情理,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供双方参考协商。
调解结果:若双方达成和解,愿意继续维持婚姻关系,法院会制作和好调解书。若双方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法院会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调解人员会结束调解,案件进入审理阶段,法院会依据庭审情况和证据依法作出判决。
